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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造假评定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8-11-24 19:31:33 来源:中国财经报道网
         2018年11月24日,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北京组织召开《职业造假评定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相关协会和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定、法律、公正等机构的专家和部分企业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听说过“职业打假”,还鲜有“职业造假”的说法。这是我国第一次出台这类标准。一般都是评价正面,现在是评价反面的,大有在打假领域“反弹琵琶”的意思。
       这些造假者到底是哪些主体?多大规模?持续多长时间?获得多大利润?他们的风险成本到底是多少?造假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已经或将会产生哪些危害和影响?危害和影响的范围、程度到底有多大?如何判定?
对这些问题的深入了解和认识,有助于社会各界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决策,实施打假行动。
        该标准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和出发点,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和质量整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创新开展打假社会监督工作,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组织相关质量、标准和法律专家制定了该标准。其宗旨是通过强化造假企业的市场负面声誉评价机制,将制假企业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有效打击和遏制假冒伪劣产品,促进我国企业和产品质量的优胜劣汰。
       《职业造假评定标准》通过整合社会各界的相关评价信息,包括投诉举报信息、司法诉讼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规模、专业化程度、违法失信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程度等进行等级评定,将制假者分级成“一般职业造假”、“严重职业造假”、“重大职业造假”、“特大职业造假”等四个等级,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造假企业违法是新的严重性,为社会各界开展打假和引导消费提供决策参考。
        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伯海在致辞中指出,多年来,假冒伪劣产品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顽疾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广大消费者而对此深恶痛绝。尤其是,在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开始走入世界经济舞台中心、中国的发展备受世界瞩目的今天,假冒伪劣对我国国际形象的损害和影响日益彰显。
        但是,部分行业的制假售假者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仍再继续,且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和趋势:一是部分制假售假行为更加隐蔽,生产组织日趋严密,甚至形成了组织集团化、分工专业化、产业链配套化的完整造假体系。二是造假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仿冒“质量”不断提高,花样不断翻新。三是制假售假行为日益呈现跨行业、跨环节、跨地区实施的现象。四是制假售假呈现加快向监管薄弱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转移的趋势。
       制假售假者从原来的个人小作坊,发展到中小企业、大型知名企业,并“成就”了一批“职业造假企业”。这些造假企业或者无忌惮地践踏国家法律和标准;或者打擦边球,钻法律和标准的空子,以各种手段蒙骗消费者和用户;或者满足市场的非法需求。
       该标准草案对于有组织、专业化、系统化、主观故意造假行为的较大型、大型企业给予了特别关注。因为,企业越大,其造假的危害性和影响越大。一是,其生产数量更大,危害消费者和用户的数量更多、范围更广;二是,其违法失信的负面示范效应更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本行业健康发展的破坏更大;三是,一旦形成危机事件,其对社会各界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大、更深。